张贵川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3-04 11:23:4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需要公布出来,并充分收集公众的意见,确需修改的,要进行修改,并告知修改情况。
除了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针对旧城改造,还需要经过多数人的同意,一般来说各地对于同意比例的规定,都达到了80%-90%以上。
《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到了,要确保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如果拆迁补偿数额明显过低,这其中必然涉及到拆迁方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作为,从拆迁方的违法点作为切入口,是获取主动权的有效途径。
因此,被拆迁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每一个细节都要注意保留好证据物件,尤其是在与拆迁方有直接交涉的时候,录音、录像必不可少,万万不能被动地等待自己的权利由别人帮忙实现,积极行动起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斗争。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