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峰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3-09 10:22:33
《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农村每户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所以省市地区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一户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宅基地上修建房屋,这就叫做一户一宅。“一宅”是按农村土地确权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准,一证即代表一宅。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拆除原本的老宅时,都会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偿的多少则由老宅的结构、折旧程度、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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