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倩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3-09 15:24:21
《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办法》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征地转户在册居民,持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子女年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照顾增加一人按建筑面积30㎡进行补偿安置。
总体来看,独生子女家庭在宅基地划分上享有优先权,在征地补偿分配上享有多分等优惠福利政策。具体来说,有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在拆迁中,是享受一人按两人的份分配拆迁补偿的,当事人可具体咨询当地的行政单位拆迁征收管理部门,或者参看对方的拆迁政策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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