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3-11 11:21:39
“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
1.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在拆迁的时候一样给予赔偿。
2.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集资房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集资房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集资房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集资房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集资房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集资房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集资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集资房评估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4.集资房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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