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峰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3-20 10:22:07
如果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丢了,不影响法定权利义务关系。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协议签订时起,就形成法律关系。所以,拆迁安置协议丢了一般不会有影响。
(2)因为拆迁补偿协议的形成,不是专门针对一个人所为,而是针对特定的人群共同所为。楹庭建议如果拆迁补偿款还没有到位或者补偿协议中的补偿内容还没有实现,最好向拆迁补偿部门说明情况,进行挂失、补签,以求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