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3-24 11:36:10
如果对评估不满意,可以先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如果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所以,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一定要对价格评估小心小心再小心,谨慎谨慎再谨慎,抓住从评估机构选定到专家鉴定的每一个细节,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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