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伟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3-30 11:03:37
一是房产价值赔偿;
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
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二是设备设施赔偿;
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1、是拆迁方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
2、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3、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
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
三是停产停业赔偿。
停产停业赔偿方面在国内处理上有不同标准。有些省份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没有赔偿。
属于可以协商部分。
四是搬迁奖励赔偿。
搬迁奖励赔偿是固定的,基本上是每平方米一百九十元左右。
无形资产的赔偿争议是最大的,一般在实践操作中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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