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峰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5-07 10:51:29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拆迁协议签订的双方地位平等,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最终协商一致的结果提现,所以双方都有保留拆迁协议原件的权利。
其次拆迁协议是双方约定的重要证据,如果拆迁过程中产生拆迁维权,拆迁协议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所以拆迁协议应当双方各持有一份。
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拆迁人会以各种名义为理由,把最终确认签字的拆迁协议拿走,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给到被拆迁人手中,被拆迁人手中没有拆迁协议原件,那么就会存在拆迁协议被拆迁人擅自修改的风险。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向政府邮寄申请信息公开的材料,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来获得。如果依然没有取得结果,被拆迁人应当及时的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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