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川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5-09 17:03:14
征地拆迁是国家在发展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行为,也是为了土地发挥最大的作用,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征地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
而在土地进行征收时,如果征收单位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的,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不交地的可以强制征收。
再来看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是否强制征收土地取决于,征地的行为是不是合法,如果是合法征地,被征收人不签字也没用,因为征地是为公共利益,是国家行为,如果征收方合理合法,不管村民愿不愿意签字,都会被征收。但如果征收方违法征地,那就不可以强征土地了,村民可以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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