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倩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5-26 09:47:11
旧村改造,如果只是重新规划改建,并不涉及土地性质的变更,则不属于征收拆迁,拆迁人即实施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如果涉及到土地性质的变更,即集体土地征收变为国有土地,或者原本就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就属于征收拆迁。
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得实施拆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所以说,旧村改造不可以强拆,必须具备齐全的具有法律效益的证件,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达成协议之后,才能实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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