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远池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6-12 14:02:08
不是说有的违建都会被强制拆除,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内容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内容规定: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对于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的违章建筑,若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可实施强制拆除等措施”。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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