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倩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6-13 17:02:19
一般来说我们在实践中所陈述的“房屋面积”就是“建筑面积”。
再一个,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9条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在房屋征收实践中,所谓“面积”指的是建筑面积,而非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单纯的使用面积。所以咱们被征收人一定要仔细分辨房屋征收中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等。
若被征收人对测绘面积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对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的复核、专家委员会鉴定乃至于对征收补偿决定的诉讼中提出。但一般来说,面积本身不会出现太大矛盾纠纷,主要矛盾还是在“无证面积”的处置标准上。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