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远池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7-01 11:46:09
国有土地建房是否属于违建,就要看建房的程序合不合法,有国有土地证的土地需要到建房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新建房屋;
1、申请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土地证到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批;
2、乡镇建房办公室受理后,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3、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发给建设用地使用许可;
4、有了建设用地许可证后,带着上述材料到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获得建房许可证,之后才可以建房。
5、不能擅自改变用途。个人建房就是用于盖房子的,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在国有土地上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或出售,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甚至拆除。
6、不能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不能随便转让给别人,只可以经过村委会研究同意后,在本村村民之间调配。
另外,根据《土地法》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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