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峰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7-02 11:46:58
高铁建设时,会占用土地,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另一种为临时用地。规划中的铁路外沿线三十米之内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土地不可能返还了。而此外的施工用地则是在施工结束后要归还给农民恢复使用的,这属于临时用地。 永久性的征地,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的补偿以及补偿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附着物补偿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临时用地的补偿
临时用地,按照征用期间的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按年计算补偿,以及恢复耕种期间的补偿(一般是二年,第一年的补偿是年产值的50%,第二年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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