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川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7-06 09:56:31
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私自占用农用地建房的,改变土地性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性质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局对违规建房的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要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的房屋,恢复土地原貌;并处以罚款。违规超建,能够拆除的,即使缴纳了罚款,如果当地的相关部门对你的违建不满,也是可以对你的自建房进行依法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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