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远池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7-09 11:45:50
1、有部分农村危房被强拆是合法的,主要包括无主的危房,异地重建后的原危房,一户多宅的倒塌危房等等农村危房,具体如下:
(1)无主的危房:以前的进城热导致农村存在部分长期闲置的空心房,这类房屋由于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或者是其他原因的影响,已成为了危房,针对这种情况的危房,是要被无偿拆除的。当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房屋是没有人继承的,其房屋就变成了无主房屋,若是后期房屋成为了危房,也会被无偿拆除。
(2)异地重建后的原危房:农村危房一般是选择原地建房,但部分农村地区在特殊情况的影响下(地质灾害区等),会异地重建,所以原危房将被拆除,这也是为了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3)一户多宅的倒塌危房: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还是存在的,若是该倒塌的危房所有人是一户多宅的,那么该危房也将被无偿拆除。
2、但若是农村危房不属于要被强制拆除的房屋类型时,被强制拆除是一种非法行为,针对这类非法强制拆房的行为而言,被拆迁人可以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选择适当的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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