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7-13 10:11:17
法定的补偿标准,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补偿标准。其次,不论是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还是对集体土地的征收与房屋拆迁,不论拆迁是谁主导的,也不论是在什么性质的土地上、建造或者购买的房子,房子均是属于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对其的拆迁补偿,都须是合法、合理的。
一、城市房屋(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其补偿标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其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被征收房屋周边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农村自建房屋及其宅基地(即集体土地的征收与房屋拆迁):其补偿标准,应由省级政府制定,按照区位分为几类地,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其最低的补偿底线,是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
三、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拆迁):其补偿标准,可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可选择中间价位(如“价格区间”,为在“农村房屋补偿与城市房屋补偿之间”的价位),以及做好与拆迁方、在拆迁中间环节的谈判事项,争取最佳的合法、合理的补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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