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远池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7-13 10:42:48
第一,违建是如何认定的,由谁认定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违法建筑的认定权在规划管理部门手中,除非违法事实与法律适用较为明确,否则一般情况下城管部门不得代为行使。也就是说,如果认定当事人建筑建设违法的仅是城管部门,当事人应该提起注意,进一步了解确认其是否真的依法有此权限。
第二,违法建筑认定后,应依法经怎样的程序、由谁实施。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在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责成后,方有权实施强制执行行为,且应当经过必须的催告程序,尊重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并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后才能实行。
第三,违建强拆实施过程也应当遵守《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简单来说,强制执行的事实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后进行,且实施过程中必须有当事人或见证人到场,制作现场笔录并由行政执法人员及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盖章确认。如果以上程序明显缺失的,一般可以认为强拆行为存在程序违法。
强拆违法建筑就一定是合法的吗?并不是这样。但涉及到具体情况发生时应该怎样理解和应对,我们很难一言以概之。我们只能告诉大家,如果出现以上的某些情况,违建的认定和执行是存在问题的;我们只能告诉大家,应该这样提高敏感度和基本判断能力;我们只能告诉大家,如果被卷入违建争议中,第一时间咨询专业人士总是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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