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7-15 10:15:44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另外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若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建筑处理结果不满,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由此可看出,农村违建房拆除是可以获得一部分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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