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晓雪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8-06 10:29:07
被非法强拆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只有就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行政机关赔偿。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部门的行为如果是违法强行拆除的就应该赔偿。在《国家赔偿法》第4条和第3项中规定了,违反法律规定征用、征收财产的,被征收人有权利取得赔偿。
请求国家赔偿的,应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是否赔偿应该在两个月内做出决定,如果做出的决定是不赔偿,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强行拆除的案件,建议先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因为国家赔偿的前提是拆迁、征用、征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应该先确认相关拆迁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而确认强行拆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是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请求的事项。同时,因在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中,主要举证责任在被申请人(被告),只要被申请人(被告)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其强行拆除的行为合法,那么就是属于违法行为,显然,这更有利于被征收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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