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峰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8-06 10:53:17
征收部门在没有任何手续的前提下,不履行相应的催告程序,也未告知行政相对人具体的权利,对老百姓的房屋进行的一场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掠夺式拆除活动。
⒈征收方作出了相关的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但在被征收方的 法定起诉期限内就直接实施强拆。
⒉征收方在案件已经进入复议或诉讼程序、尚未审结的情况下实施强拆。
⒊没有做出任何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也没有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实施强拆。
⒋各地的征收部门为尽快完成拆迁工作而私自进行的强拆活动,对于一些补偿不满意而拒绝搬迁的被征收人,征收部门滥用私权通过将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方式,进而达到其强制拆迁的业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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