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鑫宇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8-10 10:26:40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是征收土地的唯一主体并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具体行使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土地,集体土地征收的整个过程均系行政权行使的过程。
因而,除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能举证证明地上建筑物确系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主体实施拆除或其不参与征地组织实施工作,否则应首先推定系征收实施主体组织实施或者委托实施。
村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非经法定事由和程序任何人不得强制拆除村民的房屋,村委会、“村民自治”均无此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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