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川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8-14 09:3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司法强拆。可见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是可以对房屋进行强拆的。
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严格条件。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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