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咨询我:我姐夫是宁波人,他老家建设新农村,拆迁时分到了2套安置房,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拿到房产证,所以托我想问问律师一般什么时候能拿到房产证呢?拆迁房办产证需要哪些资料?需要走哪些流程。
办安置房产权证要什么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如果被拆迁人房产是单位发放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收件窗口领取并填写)。
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缴纳各种税费,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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