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有贷款拆迁怎么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房屋遇上拆迁的时候,抵押人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双方可以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如果双方协商的好,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书面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对该笔补偿进行处置。
一、“按揭”和“拆迁”没有本质上的关联
1、“按揭”是业主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
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向银行贷款,相当于将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抵押给银行。
2、“拆迁”是业主和拆迁方之间的拆迁协议
规划部门在进行拆迁规划时,不会将某一地块的业主是不是按揭购房考虑在内。因此,只要业主产权手续合法齐全,在拆迁过程中就有权利获得安置补偿。
二、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业主情况不同
1、因为按揭购买的房屋相当于抵押给银行,银行是抵押权人。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导致抵押物消失,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就会消失。但是,就抵押物所取得的价款,抵押权人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首先偿还银行贷款。
2、换一种说法,因为拆迁方只有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于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也可以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而后再在安置补偿款中扣除。
3、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