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管是农村城市拆迁现象非常普遍,在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疑是最重要的。如果不小心签订了不合理的补偿协议,损失甚至会高达几十万上百万,所以我们为了避免合法权益受损,一定要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时候多留心眼,那么如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意哪些问题呢?
01、协议签订主体是否正确及合法
要知道,法律规定,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主意必须是县市级以上人 民政 府,也就是说,当你的征地拆迁补 偿安置协议的主体部门为村委会、拆迁公司、镇镇府、拆迁办等机构时,你可以拒绝签字,不管谁来劝,在这一点也可以明显看出拆 迁方属于违法行为,假设你签了协议,房子拆了补偿款没有给你的话想维权打官司都很困难,维权风险非常大。
02、协议内容不清、重要条款缺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协议至少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03、拆迁补偿金额不合理
补偿金额的多少是根据当地市场实际行情和房屋自身价值等诸多因素决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补偿合理与否,其衡量标准应是以市场价格为准。过低补偿不能签,当然,被征收人也不要漫天要价。而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如果不好把握,可以周围邻居的补偿价格进行对比。如果你的补偿费用与周围邻居相差过大,那就很可能不合理了。
04、协议签署之后保留原件
很多人签署协议后拆迁方会以各种理由和被拆迁人说你的协议要进行备案等等行为,然后收缴你的协议,一定要注意,只要签了协议就不要给任何人原件,假设发生纠纷,你连最起码的证据都没有维权不是很难?
05、空白协议
在征收拆迁的实践中,”空白协议”的签订比较常见。通常,会有村委会或者村集体里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拆迁方的人员一起拿着空白协议上门找被征收人签字。当被征收人质疑为什么协议是空白的时候,这一行人通常会说:“相关程序还在审批,反正补偿不会少你的,你优先签了字就可以优先选房子或者有其他好处”;或者只要是被征收人提的条件都通通答应,前提是先把空白协议签了……
当然,空白协议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被征收人又往往因为举证困难而陷入被动的局面。对于“空白协议”,被征收人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所以,律师提醒大家,不管征收方说得如何天花乱坠,许以何种好处,绝对不要上当受骗,空白协议一定不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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