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很多民众身处其中,但是由于人们对这一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并不是很深入,遇到拆迁时,大多数老百姓并不知道处理,也并不是很明确自己得到的补偿是不是合理的,当遇到补偿不合理、不满意的时候,也不知道向谁发起异议。如果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政府可以强拆我们的房屋吗?对于这一块,我们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吗?
可以。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也就是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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