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改造迫在眉睫,不少地方先后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造,通过改造,不少人拿到了心满意足的补偿款,而有的人却一筹莫展。那么,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每个地方规定的城中村改造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城中村的情况非常复杂,不是所有的城中村的土地性质都属于集体土地,有一部分城中村上的这些自建房还是按照国有土地拆迁的补偿标准计算的,补偿方法可能是货币补偿,也有可能是产权调换。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当地政府自行确定的,城中村情况复杂,比如有些城中村的土地已经转变为了国有土地,有些仍是集体土地,在实践中需要调查确定,区别计算,一般的补偿标准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已全部转为国有土地的,一般会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选择产权调换的,一般是拆一还一。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如不能原地回迁,也应该给予交通便利地段。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
2、仍然是集体土地的,通常也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的,不能单纯以农村的补偿为准,因为周围的物价、房价都较高,应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即参考周边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产权调换的也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的标准。
城中村改造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被拆迁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拿到合理的补偿款,但在实践中,补偿不合理的现象十分普遍,这种时候被拆迁人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很多被拆迁人对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不是很了解,最好还是咨询专业拆迁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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