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Cathy Meng),汉族,1972年出生,任正非之女,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拥有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华为公司销售融资与资金管理部总裁、账务管理部总裁、华为香港公司首席财务官,以及国际会计部总监等职。现任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主要负责华为公司的财务运营及管理,包括财务策略、风险管理、融资筹划、税务遵从等业务。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应美国当局要求逮捕了孟晚舟。
下文以加拿大当地时间为基础,以“时间轴”的形式将“孟晚舟被扣押事件”始末进行梳理:
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皇家骑警与边境服务局将在温哥华机场转机的孟晚舟扣押,并非法逼迫她交出手机信息,将其分享给美国联邦调查局(FBI)。
12月5日:加拿大司法部声明称,孟晚舟涉嫌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出口禁令,加方应美方要求做出逮捕,孟晚舟未来或将被引渡至美国。
12月7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的保释申请举行首场听证会,未作出裁决。
12月11日:孟晚舟获得法院批准保释申请,但被要求监视居住、不得离境。案件延后至2019年2月审理。
12月21日:加拿大外长方慧兰呼吁中方立即释放当月早些时候被拘留的两名加方公民。中国外交部回应,两名加拿大公民因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正被有关机关调查。中方已向加方通报有关情况,两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2019年1月28日:孟晚舟被拘押58天后,美国司法部正式宣布要求引渡孟晚舟,并以23项罪名起诉华为。
3月1日,加拿大正式启动孟晚舟案引渡程序。
3月4日,孟晚舟的律师团对加拿大政府、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皇家骑警(即联邦警察)提起诉讼,指控有关机构在未告知她本人的情况下对她进行逮捕、搜查和审讯,侵犯了她的宪法权利。
5月8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引渡听证会重新开庭,确定下一阶段时间表。孟晚舟的律师在法庭上披露了三个重要事项,强调针对孟晚舟发起的刑事案件完全基于不实指控,逮捕违反了美加引渡条约及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双重犯罪”原则。
6月24日:孟晚舟律师团队向加拿大司法部长提交文件,请求撤销引渡程序。文件指出,美国要求引渡孟晚舟是出于政治目的,不是基于合法的执法理由。结束有关程序最符合加拿大的利益。
9月24日,孟晚舟出席引渡案初步披露听证会,案件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辩方律师指出,孟晚舟被以移民检查的幌子而遭到非法搜查和讯问,而特朗普暗示可以出于达成贸易协定干预案件的说法,意味着美国利用孟晚舟谋取经济和政治利益。
代表加拿大总检察长的控方律师则表示,没有证据表明加拿大或外国官员的行为损害了引渡程序的公正性。“在一个人通过移民和海关之前,没有任何法律理由必须执行逮捕令,边境署和外国执法官员分享有关该署所关注的人的信息也没有错。
不过检方也首次承认执法过程中出现失误,即边境服务局向加拿大警方递送孟晚舟手机密码的行为是“错误的”。
12月10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院认定本国检方在处理“逮捕孟晚舟”一事上存在“证据漏洞”。根据法院披露的相关文件,加拿大执法部门在逮捕过程中,不仅违背本国法院命令,故意延后3个小时拘捕,期间还非法逼迫孟晚舟交出手机信息,将其分享给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这与检方所谓“未与美方共享”的说辞相矛盾。
2020年1月20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孟晚舟引渡案。案件持续一年后进入新转折点。首日听证会的焦点是“双重犯罪”原则,即若美方指控孟晚舟的罪行在加拿大司法体系中不成立,后者将不可批准美国的引渡申请。
1月23日:孟晚舟引渡案首轮听证会第三日结束。辨控双方详细阐述各自观点。华为方面呼吁加拿大法院考虑司法独立性,而代表美国的控方律师团向法官直言:维护加拿大主权,并不是你的工作。
2月13日,纽约东区联邦法庭宣布美国联邦司法部对华为公司提起的新的诉讼,其中包括指控孟晚舟触犯美国的诈骗及贪污集团犯罪法。
5月26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美加两国滥用其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任意采取强制措施,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中国政府维护中国公民正当合法权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加方应当切实纠正错误,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并确保她平安回到中国,以免中加关系持续受到损害。
5月27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个判决结果,认定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对她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孟晚舟女士将留在加拿大参加后期的相关听证,并等待新的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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