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耕地上建房子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农村里面,农村中基本上每家每户都会有一定的耕田面积,因此很多人由于宅基地的位置不佳,或者宅基地面积太小又或者其他原因,想着在耕地上新建房子,由此就会引发这种疑惑,可耕地里的房子会不会被强拆?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房子建在耕地是违法的。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将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按照规定应该对所建的违章建筑强行拆除。在现实中没人举报,这种情况一般没事,但是,没被处罚并不代表这种行为就合法,如果存在较大争议,违章建筑随时有拆除风险。
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私人在建房之前,需要进行哪些审批手续呢?
在农村建房子,首先要进行用地审批。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落实建房位置,并将建房户的现有住房、人口、建房地点等张榜公布。再由联村干部审核、规划签署意见后,交由所在地的国土资源所进行初审,并由镇乡街道审核。最后,所有资料递交给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责任单位见章跟章。
接下来进行规划审批,就是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先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总平面、各单位建施图及室外管线总图纸质原件,规划图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发票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乡镇见章跟章核发呈批表原件,定位记录原件,农村私人建房审批表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等材料。
拿着所需资料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由规划员进行初审,并批前公示。接下来,规划员将进行现场丈量定位,并由镇乡街道审核,最终由市规划局见章跟章。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房子就可以动工建设了。
如果是城区国有出让土地建房子,也就是说通过招拍挂所取得的土地,要先与市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在通过用地审批后,就可以进行规划审批了。业主向市规划局递交土地出让合同等资料,由市规划局审核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可以动工建房子。
所以,通过上述这些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在可耕地的房子是有可能会被强拆的,因为属于违章建筑,且拆除后是无需进行任何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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