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交通越来越方便,公路修建的里程也越来越长,为我们的出行创造了很多便利的条件,特别是高速公路的修建,最近几年更是有目共睹,不少的乡镇也通了高速公路。在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就要对公路经过的土地、房屋进行征收,那么目前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大家一起来看一看。
市区Ⅰ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Ⅱ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Ⅲ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Ⅳ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
修建高速公路征地赔偿的法律依据和政策
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
2、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正负误差不超过3%。
3、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
4、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湘政办发〔2005〕47号、湘政办函〔2008〕159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按中值计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基本农田面积按耕地面积的89.47%确定。其他地类按湘政办发〔2005〕47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
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很多人都对修建高速公路征地赔偿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有哪些有了一定的认识,以后再面对这样的问题再也不会感到棘手,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迎刃而解。在面对高速公路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时候,建议大家及时寻求律师帮助,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