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要被拆迁的,按照规定是需要经过相关的法定的程序的。但有的人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死活不肯同意政府的拆迁行为,政府往往感到无可奈何,有时候可能会采取一些强制措施。那么,拆迁不同意能强拆吗?
实际上,我们在日常的咨询中也常建议拆迁户,不要轻易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因为你不签协议,拆迁方就不敢轻易的拆房子,不过,对补偿安置不满意,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原因在于: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意味着双方同意按照协议履行,不能随意反悔。其次,即便是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还是会面临强拆,这其中就包括违法强拆和合法强拆。
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房屋。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如被征收人即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行政诉讼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上面这些可以看出,这些是合法的强拆,具体的流程则是
首先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协商不成,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由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在裁决限定的搬迁期限过后,被拆迁人仍未自动搬迁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强制执行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听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政府部门对申请审查核实后作出准予行政强制拆迁的决定,并责成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收到决定后,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作好证据保全工作。执行机关要将拆迁过程记入笔录,由各方签名或盖章。如此,合法的拆迁程序才算完结。
再一个就是非法强拆,就是有些时候,拆迁方会不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将房屋进行拆除。拆迁方违法强拆是我们难以控制的因素,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首先要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在此基础上注意取证。取证后要及时维权。
所以综上所述,无论是合法还是非法强拆,作为被拆迁方,都要及时的了解情况,及时的跟进维权,能够双方协商解决更好,一时半会解决不了也不能说不签协议,一味硬抗的“钉子户”很难能提高补偿。维权的事情,向来是宜早不宜迟,过来法定的期限,律师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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