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城市里面的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或者是土地开发再利用,还是农村征地征房拆迁搞开发建设,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一定是不能少的,而那些初次遇到这种拆迁问题的人,很多都是不太了解房屋拆迁具体有哪些方面的补偿?
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如下: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相关规定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而上述这些就是最基本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实际上根据每个地区甚至片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补偿的细节肯定是不一样的,甚至有天差万别的情况,其实这个也很好理解,这些补偿的具体标准可以去相关部门查阅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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