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越发火热,当代人常常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无法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因此很多人选择了房贷。房贷在实质上就是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银行对于房子有有优先受偿权。这个时候可以按照选择的补偿方式分两种情况来进行处理。
那么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时候,遇到拆迁了该怎么办呢,应该如何处理与银行之间的债务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与拆迁部门之间的拆迁补偿问题。其实针对这种情况,主要面临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业主从银行拿到了贷款,同时也就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出现抵押物消失的情况,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就会消失。但是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首先偿还银行贷款。
二是和拆迁方之间的拆迁协议:拆迁方在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如果遭遇拆迁,业主也不必太过担心,一般来说拆迁方会帮助业主处理好其与银行的债务问题。但是如果业主想再次购房,将被银行认定为二套,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成数上就需要多承担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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