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正在我国各地有序进行,虽然农村宅基地确权原则上为“一户一宅”,但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宅基地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农村一户多宅、私搭违建的情况也很普遍,那么问题来了,有地无证或者多出来的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在拆迁时能获得补偿吗?
原则上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进行补偿。比如:被征收户选择按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的,以被征收村民合法宅基地证载面积为补偿依据,按每户宅基地证载面积的85%补偿相应的面积的楼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给予合法宅基地证载面积的15%奖励,最终达到1:1。
被征收户愿意以货币方式补偿安置的,按应给被征收人征收补偿面积每平方3000元的价格给予补偿。被征收户愿意以部分产权置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安置的,参照以上两种方式综合进行补偿。
那么,没有宅基地证,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作为老百姓而言,我们要积极进行宅基地确权发证的申请。现行的宅基地登记发证审批程序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三道关卡,我们先申报到集体经济组织内,之后经过逐级审批。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老百姓要克服为难心里,作为宅基地登记的直接受益人,针对具体问题积极进行解决。宅基地确权登记关乎到我们每个农民的最切身利益,登记过的宅基地具有法律效力,明晰的产权可以给予老百姓更有力的话语权以及更多的救济途径,能够帮助广大农民对抗侵犯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三人。
其次,维护好个人合法利益的前提是依法行事,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有的农户为了经济利益,私下进行宅基地买卖交易,从而产生了产权纠纷,导致权属关系难以认定,极大损害了老百姓自身的利益。所以,避免宅基地违法流转,也是维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一大前提。
由此可见,没有宅基地证能否获得拆迁补偿还得依据当地政策来看。
但现实中也有很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由于没有宅基地证(非自身因素),遭遇“以拆违代拆迁”,住了几十年的老宅变作一片废墟而不得不艰难维权。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维护自身权益,一方面农户们应积极进行宅基地确权发证的申请。(流程: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另一方面避免宅基地不合法流转也是维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一大前提。
农户作为拆迁中的弱势群体,如果遇到问题不要行为过激也不可消极不作为,应搜集好证据后尽快寻求专业的迁律师的帮助来进行维权,帮助自己争取公正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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