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来看下官方的释义,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年年是攻坚战,年年都在开展工作,每个地方都在响应号召,然而很多咨询的老百姓一直说项目是棚户区改造,具体说到相关问题时,又不是特别理解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那么,通俗点来讲什么是棚户区改造呢?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行政单位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严格意义上讲棚户区属于政策并不是法律规定,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年久失修房屋集中区,小区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均,斜路、死路、交叉路太多,房屋结构简陋,抗震、防火、防洪性很差,居住严重拥挤,配套功能差、小区环境差、道路泥泞、无任何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集中居住地。从以上我们不难看出棚户区特点:居住容积率大、配套功能差、小区环境差、房屋年久失修。这也是我们判断我们的房屋是否属于棚户区改造的定义。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指出: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是公益事业的定义。
再详细的啰嗦的更加通俗的来说,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集中在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的棚户区范围。随着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更多的城市、乡镇危旧住房片区也被纳入了改造范围内。
这里提醒大家,棚户区改造并不完全等同于征收拆迁,但会涉及到征收拆迁。所以棚户区改造在一般征收拆迁的范畴内,受到征收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棚改从政策的出发目的来说,是为了改善民生的,也应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但在实际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却存在很多违法乱象,甚至连被棚改人的基本权利都无法保障。一旦被打上棚户区的标签,很多被棚改人在潜意识里都会有“我的房子不值钱”的认识。
所以,如果您觉得棚改补偿利益不合理,而自己又无法确定合理的补偿利益时,或者在棚改过程中,征收拆迁方违法基本的法律规则,侵害了您的合法利益,请您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及时联系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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