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年开始在农村已经在逐步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了,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那么如果遇到退耕还林的地被征用了,那这个补偿是怎么实施的?
我们可以通过这些国家颁布的法律条例及各省颁发的文件中找到答案,以甘肃省为例,为加强对退耕还林林地的征用管理,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地被征用后的异处恢复、农户赔偿等问题,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限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退耕还林地必须纳入林地管理。
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征占用退耕还林林地,应依法解决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手续,按法律法规限定支付林地赔偿费、林木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足额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二、退耕还林者的退耕还林地被征用后,征地单位除依法向被征地的退耕还林农户支付林地赔偿费、林木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而外,还应该按照退耕还林的补贴准则,对已兑现的粮款补贴进行赔偿。
这部分赔偿花费先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掌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被征用退耕还林地的农户在承包的坡耕地上异处退耕还同等林种、面积、质量的林地。
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体检验收合格后再逐年按退耕还林补贴政策限定进行赔偿,保证退耕农户的赔偿不受损失,退耕还林面积总量不变。
三、退耕还林地被征用后,原退耕还林农户无本领或不愿在自己承包的坡耕地上完成同等面积造林的,可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其他农户实施同等面积的退耕还林,并按照谁退耕,给谁赔偿的原则,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落实退耕还林粮款补贴。
实施异处恢复退耕造林,要按照甘林还函字〔2006〕70号文第三条的限定履行造林作业设计的报批手续。
四、退耕还林地被征用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退耕农户到原林权发证机关解决林权变换登记手续。
五、对退耕还林地被征用的面积、异处恢复的面积及其造林作业设计、造林成效体检验收、粮款补贴情况等,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并于每年年终将当年征用退耕还林地面积、异处恢复造林、粮款补贴兑现情况逐级统计上报省厅。
综上所述,对于退耕还林地被征用的补偿,大体上各省份的政策及标准都是差不了多少,只是一些细节上面略有偏差,这一点可以询问查阅当地的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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