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因素,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郊区划入城市,农村为适应经济发展也面临拆迁,当然,人们最关心的不在乎拆迁补偿的问题,那么,农村拆迁是按照每家每户人口数量进行补偿吗?
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对村民土地没有补偿,补偿只补地面上建筑物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按照《土地管理法》农业人口可按人口分配宅基地,拆迁后村民可以在新的宅基地上重新建房。
农业人口,指居住在农村或集镇,从事农业生产,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农业人口包括从事农业以外的活动,但参加乡村集体经济分配的人口,如乡镇企业工人,民办教师等,不包括乡镇管理机构中由国家发给工资、供给商品粮的干部和国有农业企业的干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征收和补偿一般与户口无关,拆迁补偿是根据面积计算的。因此,房屋面积越大,拆迁补偿就越多,无论户籍人口多少。此外,安置补贴是农业人口在被征收土地上的重新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直接影响到安置补贴的数额。因此,农村土地征收与户口有着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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