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很多古老的旧村,不利于整个村里的发展,为了加快村里的建设和发展脚步,一些地区会对旧村就行改造。在改造过程中,部分不合理的房屋或其他建筑设施会被拆除。不过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在改造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一些村民不愿意被拆迁的情况出现,那么旧村改造村民不同意会被强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不论政府还是个人,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合法财产。
如征收方没有按照下列程序将房屋拆除,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在被征收人和拆迁方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只有一种强拆是合法的,那就是拆迁方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被征收人不起诉的,拆迁方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搬迁,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市县政府才能组织实施强制搬迁。除此之外,只要双方未签订补偿协议的而被强拆的均属于违法强拆。
法律规定,遇到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在补偿到位的基础上,双方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征收部门才能将房屋拆除。
近些年来,有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拿起法律武器,争取到了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强拆行为已经发生,不可挽回,我们能做的,就是在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同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