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章建筑的定义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建可以强拆吗?首先我们要确定的是违章建筑的确定是否合法。
我国的《城乡规划法》第37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此可以看出,县级以上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才有认定、处置违法建筑的职权,违建的认定、处置。
现实中,违建拆除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非违建却以违建的名义来拆除;二是直接拆除违建。第一种情况肯定是违法的;即使是第二种情况,也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针对这两种情况来具体讲解一下:
一、拆除程序合法的情况,若拆除后的建筑材料还有利用价值,需要归还给被拆迁人。换句话说,拆迁人不能任意处置这些材料,正常损耗的不计。如果拆迁方侵犯了这部分财产,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对于房屋里的财产,拆迁人有义务在强拆之前通知被拆迁人将其搬出,或者由其搬出并妥善保管,如果处理不当导致物品损坏,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拆除程序违法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其行为违法,在确认违法以后,再进行行政赔偿申请。这里还要多说一句,如果是违法建筑的厂房,一般因拆违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是很少能被认定成正常的直接损失,是不能补偿的,大家要提前做好准备。
最后提醒:并不是所有和“政府”沾边的机构或部门都有权利认定违法建筑,作出处理甚至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不管这样的认定和处理是否发生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并且这样的强制拆除权限并不是可以不受法律限制地下放或委托给拆迁公司或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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