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是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重要方式,承包土地是有一定年限的,承包年限到期后,承包的土地一般是可以延长承包期限的,而承包的土地是可能被征收的,那么承包土地没到期国家征地该怎么补偿?
承包土地没到期国家征地补偿给谁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承包土地没有到期的,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征地补偿款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而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及青苗补助等,归承包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一、房屋的补偿
被征收的土地是集体的,补偿归集体,但地上的建筑是承租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的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本案中,陈先生在租赁土地上建设了房屋,可以获得该房屋补偿。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土地一般是有年限的,租赁到期,承租人有义务恢复土地原状,也即拆除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建筑,因此,承租方获得的补偿费用是与租赁剩余年限挂钩的。
二、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承租人可以获得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可以到政府信息公开网查询政策信息,明确补偿数额。
三、停产停业损失
如果承租人租用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则可能因土地征收导致停产停业,造成相关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承租人能否获得这方面补偿主要取决于证据的证明力。这里需要提醒,承租人应保留订单、合同的原本,保存征收之前的财务收支记录,争取在补偿谈判中取得主动权。
四、剩余租金、差价、奖励等其他补偿
财产被征收属于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事件,也就是说,因土地征收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当事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明知土地将要被征收,则另当别论,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分配责任。出租方有义务将剩余的租金退还给承租人,如果租赁新的土地产生了必要的租金差价,政府也要酌情考虑补偿。同时,根据各地政策,还可能获得签约奖励以及其他补偿。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合法经营、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上述补偿一般都能争取到,但当自建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强制拆除,无法获得相应补偿。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