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进行房屋征收拆迁的时候,房屋产权证是房屋补偿的一个重要依据。但是不是每个房屋都有房屋产权证的,那么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怎么办呢,在拆迁的时候还能获得拆迁补偿款吗。其实这个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影响。
一、各种证件手续齐全,只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这种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就不必担心了,房屋属于合法建筑。依法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缺失的产权证不必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时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缴纳的费用。
二、证件或手续不齐全的违章建筑
在此情形下有些还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补偿费用,有些则可能比较悲催了。
(一)房屋所有权人乖乖缴纳了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的。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拨的云开见月明,房屋所有人砰砰乱跳的小心脏可以回归原处,安心享受法定的房屋补偿安置待遇啦。但如果处罚决定有附加条件,那么仍需按照附加条件执行,是享有货币补偿待遇还是安置待遇就要看附加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了。
(二)房屋所有权人不接收处罚补办手续的。这种情况稍显麻烦,房屋虽没有严重违反城市规划,但也不算合法建筑,不遵循法律程序办事后果还是要自己承担。此时仅能按照建筑材料残存的价值进行补偿而非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三、不能确定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所有权正处于确权纠纷中
这种情况下拆迁律师建议确权纠纷人还是先“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吧。因为房屋拆迁必须确定是要进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等这些都确定下来,再对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屋的补偿款进行确权才是明智选择。
在此提醒,我们在建设或者购买房屋后,一定要及时的办理相关产权证件,避免遇到征收拆迁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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