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都有发生,征收拆迁我们都知道,国家为了发展需要,在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后,拆除重建的行为。但也有不是因为征收拆迁,合法的房屋被强拆,今天就来说说合法的房屋建筑可以强拆吗,如果被强拆了怎么办?
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宪法》在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分别规定:“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其要旨,第一,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有权征收集体土地和私人财产;第二,就是征收必须给与补偿。征收是国家的权力,补偿是国家的义务。《宪法》作为国家纲领性的法律,目前尚不能直接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但是在《宪法》指导下,一些下位的法律对此亦有明确规定。
我国《民法总则》在第一百一十七条就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也都对此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在此不再赘述。
在强制拆迁的过程中,只有行政机关的行为满足了合法拆迁所有条件,他的强拆行为才是合法的,强执申请才会被法院批准。法院在审查期间也可能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听证等,此时建议被征收人聘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取在维权的最后一个阶段尽力创造更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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