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城市和乡村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整治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而在拆除违章建筑的时候,就会牵扯到一个问题,拆除违章建筑会有赔偿吗?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是不需要补偿。
但是,不能据此认为,在拆除违法建筑的过程中就都没有任何赔偿问题了,违法建筑使用的材料如果是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拆迁人是需要尽到妥善处置并保全的义务,所以在拆迁过程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因为某些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从价值上来说是可以独立存在的,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
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所以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最后提醒:违章建筑被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是属于依法应当拆除的,全部拆除且不予补偿,而对于其他的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如果拆除,应该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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