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通过承包土地得以生产经营和收益,但是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不是属于承包人的,这一点还是有人不清楚。承包土地一般来说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以当自己的土地被征收的时候是否有补偿?具体的情况是怎样?
征地补偿包括安置补偿、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承包人可以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也可以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但是没有土地的所有权,那就是说土地不属于土地承包人的,属于权属人。
但是在承包地被征收的时候,承包人也可以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征收者把征收款给村集体,后由村集体把钱转交给承包人。
另外,如果承包人已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的,除了双方有约定土地被征收补偿外,青苗补偿应该归投入人所有,而地上地上附着物补偿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在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时候需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让转让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发包方没有法定的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有些人为什么不能得到土地补偿?有可能是承包人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你利用土地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如果存在这些因素多多少会影响承包人获得征收补偿。比如农用地转变成建设用地,关于土地的征收补偿是由影响的,但是如果农用地转用经过批准后,两年之后还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征地补偿款如何发放?
土地补偿费是发放到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手中,也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手中。这笔费用如何使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法定的程序,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来如何使用。
安置补偿费是发放到相应的社会保障机构的专用账户上。土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和青苗补偿费是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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