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征地拆迁领域谁是焦点,想必很多人都会说是“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我们也也发现有很多被拆迁人搞不懂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有什么区别,也有很多拆迁方把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使用同一个补偿政策,那么旧城改造一般是如何补偿的呢?
什么是旧城改造?一般是指的局部或者部分面积有规律分批次改造、更新原来老城市的市貌环境。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以及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金额,都需要经过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但在实践中评估机构很多都是由征收方自行决定的,而且评估费用也是由征收方出的,所以很多情况下评估机构在评估时不会完全按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当被征收人看到评估报告上的补偿价值严重低于市场价时,不要轻易签字,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十日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有的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想要申请复核鉴定,但又害怕需要自己承担高额的评估鉴定费用而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利,其实完全不必担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1、永久性建筑:按照拆除一平方米补偿一平方米住宅以此进行产权转换。
2、(国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7平方米新建筑。
3、(村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65平方米新建。
4、瓦房补偿标准:按照拆1平方住宅补偿1.5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补偿。
5、临时建筑补偿标准:
楼顶砖墙铁皮顶:每平方300元。
楼顶钢架铁皮顶:每平方200元。
综上所述,这些评估、复核、鉴定的费用都不需要被征收人承担,所以对于评估结果不满的,在法定时间内申请复核鉴定即可。如果最终的结果仍然不满意,也可以选择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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