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发展需要对老百姓手中的土地进行征收,同时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来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目前征地拆迁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都普遍存在,其中也发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都有补偿款被冒领的情况出现,今天就来讲讲征地款被他人冒领怎么办?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对群众信访反映和检查发现的土地未批先用、越权批地和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 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对有关地方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责令限期纠正;对不依法处理并严重失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被冒领征地补偿款的追回办法:
一、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设立了类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二、如有的房屋出租给他人,租客以房主的名义冒领拆迁补偿款。这时房主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一并解决民事诉讼。一个诉讼解决两个问题,只要一份诉讼费用,既节省成本也节约时间。
三、还有的当事人在房屋安置补偿中,伪造签名将共有房屋登记到一人名下,如何解决?同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一并解决民事诉讼,法院不仅会判决登记无效,还会协助将登记改正以及索取民事赔偿等问题。
我们在发现征地补偿款被人冒名领取后,一定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一纸诉状将冒领者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征地补偿款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对相关的操作不熟悉的,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