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违章建筑的房屋,按法定程序拆除后不能得到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只有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才应当给予补偿。
但是一下三种情况的违建房屋,被拆迁人也是可以有足额的拆迁补偿利益的:
1、历史存留的房屋:法律上有法不溯及以往原则。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至五六十年代,在当时很少的手续就可建成,如果用现在法律要求分析可以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不行,所以,必须结合建筑物形成时法律规定确定合法与非法。
2、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3、祖业上遗留的房屋:不少地方,还存留者祖上或者家族传下来的房屋,这些房屋年代久远,如今更具有历史价值。对于这类房屋,在建国前就存在了,拆迁时不管有没有产权证明,都能拿到拆迁赔偿。
遇到拆迁时,不要盲目自行拆除,不要盲目签字,因为拆迁协议一旦签字哪怕你后来知道你的补偿跟别人不一样也是无法挽回的,所以遇到拆迁时一定要尽快与专业拆迁律师团队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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