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中的房屋拆迁问题也逐渐成为这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城市建设中需对公民所居住的房屋进行拆迁改造,这就必然会侵犯到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涉及到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比如对于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目前,我国房屋拆迁的主要法律规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各地政府自己制定的地方法规,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等。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时,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其次,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最后,若依然没有解决纠纷,可以至法院提取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开发商房屋拆迁不遵守拆迁协议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可按照如下方式解决:首先,被拆迁人可先和开发商沟通,要求其履行协议,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可想主管房屋拆迁的政府部门反馈投诉,要求敦促其履行协议,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最后,如果是因为房地产开发而进行拆迁的或政府处理无效果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至法院进行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对政府的征地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首次当地政府会公告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有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政府没有公布补偿标准是不合法的。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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