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大部分的房屋都比较老旧,有些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早已进行重建。而有不少人外出打工,家里老宅也多年无人居住,逐渐破旧导致变成危房。因此有些人就会选择拆除。那么这种破旧的房屋拆除后,宅基地归属给谁呢?
根据以往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了解到,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村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对于上述一、二类危房拆出后,按原有土地管理法,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但根据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村破旧危房拆出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宅基地要进行复垦,即将宅基地恢复成耕地。按照此政策,危房拆出后宅基地复垦的,村集体是不能收回复垦宅基地的。而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宅基地恢复成耕地后,除了一号文件规定不能收回外,耕地的使用权归户主还是归村集体,没有新的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复垦后普遍都由户主经营使用。
农村危房拆除之后,宅基地的权属关系规定并未做到详细的清楚说明。但依据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来看,村集体不能收回宅基地,按法律实用原则,择新不择旧,所以,农村危房拆出后宅基地还是归户主复垦经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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